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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演员招聘(长期有效) 返回
广东歌舞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厅下属国有专业艺术院团,担负着各种演出、宣传任务。现因业务需要,计划招聘舞蹈演员多名,要求形象好,气质佳,具体条件如下:
1、男演员,要求身高178cm以上;
2、女演员,要求身高168cm以上;
3、艺术院校舞蹈专业,中专以上学历,需经过6年以上专业舞蹈训练;
4、身体健康、业务功底扎实,有一定的舞台经验,年龄在24周岁以下。
具备上述条件者,请将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发至邮箱gdgwjy@126.com,合则约见。
联系人:蔡先生、汤小姐
电话:020-87047626
传真:020-87047482
2013-3-25
 
广东歌舞剧院舞蹈演员待遇
 
实习期(试用期)
1、实习期底薪1800元,另加各项演出及生活补贴,实习期间免费提供住宿(2-4人间)。
2、实习期满并已毕业,经考核合格可免试用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。
3、试用期3个月,表现优异可提前转正。
正式员工
1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成为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的一员,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(养老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),并可享受每年度专业业务培训(全国、广东著名编导授课)
2、薪酬福利
⑴单位具有良好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,个人每年均有1~2次机会考核调整工资待遇;剧院每年度应文化部、文化厅及省侨联邀请,拥有多次出国访问任务,剧院将根据演员工作综合表现予以安排。
⑵签订劳动合同后,根据个人能力薪酬待遇为:5500——8500(基本工资+保险公积金+演出补贴[按5-10场/月计算,重大庆典演出及专场演出费另计]),另加工龄补贴、舞蹈演员特殊岗位补贴、季度奖金(取决于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值高低,一般按季度发放)、节日福利及年终奖金。
⑶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/婚假/产假等多种带薪假期。
⑷单位提供单间住宿。
3、奖励
演员参加省内外艺术表演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名称的,单位将根据个人获奖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金。